移民项目:
香港投资移民
移民介绍:
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在《施政报告》宣布抢人才、留人才措施。当中包括落实 [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]。在香港投资於股票、基金、债券等资产(房地产除外)3000万元或以上的合资格投资者,可以透过计划申请来港,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、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的发展趋势。
移民要求:
1.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2.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净资产;
3.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前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投资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获许投资产品;其中港币300万投资于香港政府指定的投资组合,港币2700万投资于股票、债务证券、存款证(300万上限)、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、根据“有限合伙基金条例”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(1000万上限)、非住宅地产(1000万上限)
4.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
5.以及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